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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23日 星期五

教式教育學習標準-- CSTA K-12 Computer Science Standards




程式教育應該要有個學習指標,就像教育部定義一個國小生數學應該要會到什麼一樣? 每一個年級, 要教到什麼數學內容及程度? 我們做程式教育的.也應該同時思考這個問題。然而教育部頒佈的最新108年度科技領域課綱, 即課程綱要,並有沒有明確的指標,只有學習內容的方向[1]。

對於一個想要認真看待程式教育的家長, 最常問題問題是, 那我要怎麼學? 要學習那些? 如何知道我真的有學會了? 所謂學會的程度是指什麼? 坦白說 由於目前程式教育並不像數學、英文一樣那麼明確,所以每個老師有每個老師的教法與教學的觀點,至於學好或不好都是個人感覺, 因為既無標準, 也沒有學習指標可以對照...

所幸,可以參照美國CSTA K-12 Computer Science Standards (計算機科學教育標準) [2] 來建立台灣程式教育的學習標準。CSTA K-12 Computer Science Standards 共規劃出5個等級,從國小到高中。 CSTA K-12 定義出每個階段在Algorithm and Programming 領域所必須學會的內容(學習目標)。

- 1A (kids到Grade 2)
- 1B (Grade 3到Grade 5)
- 2 (Grade 6到 Grade 8)
- 3A (Grade 9 到Grade 10)
- 3B (Grade 11 到Grade 12)
註1: 台灣與美國學制不同
程式學習應該有完善的教本,不同主題單元有對應的學習指標(例如採用CSTA標準)。這就像每個學校在用康軒、南一、翰林一樣。雖然每一家的教科書在編排上與教學邏輯上不同,但整體學習目標和學習指標都是相當明確的。同時,一個好的程式教科書或學習書也應該達到到引導性與啓發性的目的,有系統性編排與實地操作(不一定要撰寫程式語言),而將知識潛移默化傳達到每個學生的腦袋裡。





註1:

References: 

[1]  在108科技領域,從國中階段(從7年級到12年級) 開始實施,資訊科技學習內容分為六個主題:「演算法」、「程式設計」、「系統平台」、「資料表示、處理及分析」、「資訊科技應用」以及「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」。


一、演算法:包含演算法的概念、原理、表示方法、設計應用及效能分析。
二、程式設計:包含程式設計的概念、實作及應用。
三、系統平台:包含各式資訊系統平台(例如:個人電腦、行動裝置、網際網路、雲端運算平台)之使用方法、基本架構、工作原理及未來發展。
四、資料表示、處理及分析:包含數位資料的屬性、表示、轉換、分析及應用。
五、資訊科技應用:包含各式常見資訊科技應用軟體與網路服務的使用方法。
六、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:包含資訊科技合理使用原則,以及資訊倫理、法律及社會相關議題。
 
[2] CSTA K-12 Computer Science Standards
      https://www.csteachers.org/page/standards